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学校审核评估工作方案,提高评建工作质量,保证审核评估阶段工作有序推进,按照《【评建2号】关于开展试卷毕业论文等专项工作检查通知》工作部署,学校决定开展试卷、毕业论文等教学院部自评自建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察时间
5月15日—31日
二、督察分组
第一组:
组 长:常树春
成 员:叶 红 李 庚 以下学院教学院长
联 络 员:刘一喆
学院名单:哲学院、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信息管理学院、法学院、创业教育学院、艺术学院、文学院、历史文化旅游学院、教育科学研究院、新闻传播学院、政府管理学院
第二组:
组 长:赵永江
成 员:肖相武 以下学院教学院长
联 络 员:唐维一
学院名单:建筑工程学院、水利电力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化学化工与材料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现代农业与生态环境学院、数学科学学院、电子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数据科学与技术学院
第三组:
组 长:陈雨贤
成 员:吴丽坤 张智宏 以下学院教学院长
联 络 员:苗悦琳
学院名单:俄语学院、东语学院、西语学院、应用外语学院、国际文化教育学院
第四组:
组 长:郑大渊 教军章
成 员:以下学院教学院长
联 络 员:魏雪莹
学院名单: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教研部、中俄学院
三、督察内容
1.试卷档案
2.毕业论文(设计)档案
3.实验教学文件
4.实习教学档案
5.院级相关教学工作规章制度
四、督察方式
(一)查阅资料
按照上述所列督查内容,对照各教学单位自检自查情况及《黑龙江大学本科教学档案质量分析报告》以现场查阅资料方式逐项督查。
(二)反馈交流
督查组按照审核评估要求,根据现场督查情况,对各单位试卷、毕业论文等本科教学档案进行评价,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与要求,每个学院分别形成督查报告反馈给学院对照整改并报评建办存档。
五、材料准备及要求
请各教学单位按照《【评建2号】关于开展试卷毕业论文等专项工作检查通知》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
1.纸质版材料,分类归档并尽量装盒,同时做好材料目录。
2.电子文档及线上材料,请准备3台可连网的计算机,供督查组查阅使用。
对于督察组指出的问题,各教学单位要做好问题清单,逐项逐条推进整改。学校将根据各教学单位整改工作的进展情况,适时组织整改回访。
评建工作办公室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