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和落实学校迎评促建工作,强化责任分工,密切评建办与各教学单位的工作联系,及时准确报送评建相关材料,请各教学单位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评估联络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联络员工作职责及要求
(一)负责本单位与学校评建办的工作联系,配合学校评建办开展工作,并担任专家进校考察期间本单位的现场联络员;
(二)熟悉评估知识和材料要求,熟知所在学院应达到的评估指标要求,对本单位审核评估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保本单位的相关材料符合审核评估工作的要求;
(三)熟悉本单位审核评估具体工作和分工,线上评估和专家进校考察期间支持、配合学校评建办提供本单位相关审核评估工作材料;
(四)责任心强,具有较强沟通、协调与组织能力,积极配合学校评建办,做好本单位迎评工作。
二、其他事项
(一)评估联络员一旦确定不得随意更换,以保证评估工作的连续性。
(二)请各有关单位于9月13日前将《教学单位审核评估联络员信息登记表》(见附件)电子档发送至邮箱2018066@hlju.edu.cn。
(三)请各单位联络员加入“黑大审核评估工作微信群”。进群后修改群昵称:单位简称+真实姓名。
联系人:刘一喆 联系电话:86604626
附件:教学单位审核评估联络员信息登记表
特此通知
评建工作办公室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