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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建9号】关于报送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教学单位联络员的通知

作者:评建办   时间:2023-09-08   浏览次数:

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和落实学校迎评促建工作,强化责任分工,密切评建办与各教学单位的工作联系,及时准确报送评建相关材料,各教学单位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评估联络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联络员工作职责及要求

(一)负责本单位与学校评建办的工作联系,配合学校评建办开展工作,并担任专家进校考察期间本单位的现场联络员

(二)熟悉评估知识和材料要求熟知所在学院应达到的评估指标要求,对本单位审核评估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保本单位的相关材料符合审核评估工作的要求

(三)熟悉本单位审核评估具体工作和分工线上评估和专家进校考察期间支持、配合学校评建办提供本单位相关审核评估工作材料

(四)责任心强,具有较强沟通、协调与组织能力,积极配合学校评建办,做好本单位迎评工作。

二、其他事项

(一)评估联络员一旦确定不得随意更换,以保证评估工作的连续性。

(二)请各有关单位于9月13日前将《教学单位审核评估联络员信息登记表》(见附件)电子档发送至邮箱2018066@hlju.edu.cn

(三)请各单位联络员加入黑大审核评估工作微信”。进群后修改群昵称:单位+真实姓名。

联系人:刘一喆     联系电话:86604626

附件:教学单位审核评估联络员信息登记表

特此通知



评建工作办公室

2023年98日